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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基于疫情影响因素下,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