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妨害公务不可取 盘龙区检察院公开听证以案释法
(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自唯唯)近日,一场为广大群众“讲清事理 讲明情理 讲透法理”的普法公开课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开展。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加大以案释法的力度,以身边案警示广大人民群众,对一起由家庭纠纷引发的妨害公务案进行公开听证。
会上,承办检察官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发起因、量刑情节、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该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鲁某某主动报警求助,解决家庭矛盾,但因情绪失控,在民警处警过程中,不能保持克制,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已涉嫌妨害公务罪,但其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嫌疑人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悔罪。
检察官围绕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从案件的社会影响、危害性、教育惩罚的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听完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之后,对鲁某某的家庭、身体状况、监护能力等进行提问,之后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问题进行了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鲁某某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听证员在认真听取鲁某某认罪悔罪的表态后一致认为,对此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轻微伤害案件作相对不起诉,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高了办案效率;既能起到警示作用,又能化解社会矛盾,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并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
“鲁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考虑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具有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自身患有疾病还需要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和听证员当堂共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普法教育,提出了期望和要求,犯罪嫌疑人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检讨,真诚认罪悔罪。(记者 杨阳洋 通讯员 自唯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