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数据要素20条”加快推动本市数字经济发展
2030年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将达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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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时代,如何点“数”成金?
昨天(5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涉及20项具体任务。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力争到2030年,本市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将达到2000亿元,基本完成国家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工作,形成数据服务产业集聚区。
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和收益分配制度
每时每刻都有海量数据产生,这些数据归谁所有、谁能使用、又该如何分配收益?
《实施意见》首先聚焦的就是“率先落实数据产权和收益分配制度”。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将探索建立结构性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推进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先行先试。
在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方面,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统筹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管理,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公共数据归集等;在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方面,明确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分别按照数据资源持有权、加工使用权或产品经营权获取相应收益的权益;在个人数据确权授权方面,允许个人将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授权数据处理者或第三方托管使用。
数据产生了收益该如何分配?本市将鼓励数据来源者依法依规分享数据并获得相应收益;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公共数据被授权运营方分享收益和提供增值服务;探索个人以按次、按年等方式依法依规获得个人数据合法使用中产生的收益。
公共数据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
如何唤醒“沉睡”的数据?《实施意见》明确,本市将建立各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清单,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服务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
公共数据将分类分级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其中,对用于公益服务的公共数据遵循“开放是常态、不开放是例外”原则,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制定并发布年度公共数据开放计划,建立各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清单。
同时,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服务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加强北京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建设,鼓励通过应用竞赛和建立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技术中心等方式,推动有条件无偿使用公共数据。
据介绍,本市也将按照有条件有偿使用的方式,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推广完善金融等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医疗、交通、空间等领域的公共数据专区建设;研究推动有偿使用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
分类分级推动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通
数据可用不可见,用途可控可计量——作为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六大标杆工程之一,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定位为建设国内领先的数据交易基础设施和国际重要的数据跨境流通枢纽。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也将继续升级。根据《实施意见》,本市将提升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能级,建立数据交易指数,服务各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支持建设社会数据专区,开展数据产品交易、融合应用、资产评估、托管、跨境和数据商备案等服务。
记者获悉,本市也将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通国际规则和数据技术标准的制定,重点推动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通业务合作,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分类分级推动数据安全有序跨境流通。
备受关注的数据要素安全监管治理方面,本市将强化数据安全和治理,加强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各类数据安全保护的范围、主体、责任和措施,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同时,加强对数据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黑市交易,取缔数据流通非法产业。